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项目管理,提高科技创新效益,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,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,我委起草了《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办法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1年2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邮件标题请注明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”字样。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主要面向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,市区两级联动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,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。 《征求意见稿》共6章、18条,主要分为总则、支持范围与方式、申请与受理、评审与立项、监督与管理和附则。具体是: 第一章“总则”共3条,包括目的依据、资金定位、上海市科委和各区科技部门的职责、使用和管理原则等。其中,重点明确了创新资金的定位,主要用于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。 第二章“支持范围与方式”共5条,明确了申请条件、优先支持项目、不予支持的各类情况、支持方式等。根据资金定位,申请企业应符合一定的条件,从工商注册、经营范围、营业收入、研发投入比例、职工总数和研发人员占比等方面做了规定。同一企业一年内只能申请一个创新资金项目。创新资金采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,具体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级予以支持。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20%的比例予以补助,各区应对辖区内创新资金立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。 第三章“申请与受理”共3条,具体介绍申报创新资金的申请程序。市科委每年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创新资金申报指南,企业按当年度申报要求进行申请,各区科技部门组织申报、审核推荐。 第四章“评审与立项”共2条。市科委将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要求,组织项目评审,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,办理相关立项手续。 第五章“监督与管理”共3条,加强对项目承担企业资金使用、各区跟踪管理、政策实施绩效等监督检查。项目承担企业存在弄虚作假、伪造成果等违法违规行为,市科委将采取通报、停止拨款、追回资金、纳入诚信记录等相关处理措施。涉嫌构成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 |